韶关柴油发电机设备租赁合同书





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供需双方议妥签订本合同,供方出租如下设备给需方。
一、 设备名称,型号,数量,金额,起租时间等
设备名称 | 型 号 | 数 量 | 租金 | 起租时间 |
柴油发电机组 | 500KW | 1台 | 19000元10天 | 2019年2月28日 |
供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,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应急抢险由供方保证。 设备的操作由需方自行操作,柴油由需方自行承担。超过10天后天每天1900元 设备起租期限为10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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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金额:壹万玖仟元整(¥:19000.00)不含税 |
实际负荷状态调整设备的用量不能超负荷运行。
三、使用地点及环境:福清市渔溪镇。
四、设备安全责任:供方负责发电机组本身的安全运行,从发电机组空气开关输出端到需方的用电控制
箱的电缆及用电安全需方自行负责。



的天数一并结清清租金。


供 方 单位名称: 韶关民扬发电机租赁有限公司 单位地点: 税号: 委托代理人: 电 话:18666402551 |
需 方 单位名称: 单位地点: 税号: 委托代理人: 电 话: |
签订时间:2019年2月28日 有效期限:合同约定事宜执行完毕